罗国杰教授主编的《道德建设论》一书最近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深入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问题的专著,是一本全面阐述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力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过程中所取得的又一成果。
从内容上看,该书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系统性。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科学体系。要搞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必须学习和掌握这一道德建设的科学体系。为此,《道德建设论》一书,以《决议》规定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为蓝本,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容及其各个层次的相互联系。全书共有十章,分别阐述了为人民服务这个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核心确立的必然性和重要性;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原则的根据和内容;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三大道德领域的具体规范;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目标等。全书脉络清楚,逻辑严密,读后,使人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框架一目了然。
二、科学性。该书不仅完整地阐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结构,而且准确地阐明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内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怎样确定道德原则是一个令人注目的关键问题。本书按照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和十五大精神,正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首先,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和从整体大于部分这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出发,充分论证了以社会为本位的集体主义原则,鲜明地批判了那种主张以个体为本位的个人主义作为道德原则的错误观点。其次,深刻地揭示了新形势下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具体内容。这就是三个相互联系而又层次递进的内涵:集体利益的首要性、个人利益的正当性、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性。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就是一种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基础上,在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力求发挥个人能动性的道德原则。
三、创新性。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在道德建设的理论上有两项重大的发展:一是作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新概括;二是提出“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新提法。本书对上述两项新发展,按照《决议》的基本思路,又有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就前者而言,多年来我们在道德建设上的一个不足,就是忽视了道德核心的研究。现在,该书在阐述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时弥补了这一空白点。就后者来说,该书对社会主义义利观中“义”和“利”两个范畴的理解以及两者之间辩证关系的阐述,提出义与利的关系问题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是把义放在首位,社会主义市场的义利统一原则等命题,也富有新意。
四、实践性。本书在回答现实道德建设问题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着眼于理论的运用,针对性强。在论述人们道德活动三个主要领域中十五个具体规范时,十分注重具体化和可操作性。
由于这本书对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道德问题作出了富有建设性的理论思考,显示出深厚的学术功力,它的出版是很有价值的。当前,在深入贯彻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过程中,《道德建设论》必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宣部理论局)